“公元前我们还太小,公元后我们又太老”多么美而沉重而又优美的一句话,我正因为这句话而爱上海子。
我的名字叫唐秋美,多么俗的一个名字,可是爷爷说,奶奶喜欢秋天,气温适中,不似冬天那么严寒、没有夏天那么炎热,少了春天的黏稠质感,秋天的一切恰到好处,是如此的美丽。可是根据我初中、高中、大学的语文知识,秋天都是那些文人骚客触景伤情的时节、又或者是那些无病呻吟者发牢骚的季节,与美是沾不上边的,若是有“美”,前面必定加上个“凄”字,不得不让我联想到,难道我的名字里隐藏了“凄”字,叫唐秋凄美,的确,我的人生可以算得上与“凄”作伴,可却见不到有“美”的显现。
我从小就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块,至于我的爸妈是谁,当然,我也听小区里闲着无事干的妇女们聊过,有的说他们飞机失事,找不到了,有的说他们在国外,不回来了,我的不知道哪些真哪些假,反正从我懂事起,就没有“爸妈”这个概念。
从读小学起,我就跟我们小区的一个跟我同龄的男孩待在一块,可以说是出双入对,不少大人都会偶尔打趣我们,那时候我们也不懂什么是情情爱爱,只是笑得乐乎。他叫程杰,小学时胖乎乎,我总是喜欢捏他的小脸蛋,当然,他也不会善罢甘休,即使我脸蛋没肉,他也总是掐两把,掐得我直叫痛他才放手,那时候他比我矮,我总是以一种大姐大的身份命令他做事,他从不反驳,我们无话不谈无话不说。
那一年,我们读初中,他进了重点中学,我不争气,没考上,不过没关系,每个星期放假回来,我们还是会凑在一块玩,谈谈我们在各自学校里遇到的人和事,那时候,我们破天荒地谈起了爱情,因为我跟程杰说我收到了情信,我记得我说得时候吞吞吐吐,有点扭捏,就差没有把脸埋在胳膊底下,他笑了,第一次发现,原来他瘦下来,五官是那么的精致,棱角分明,笑起来特别好看,不知道为何,上了初中,程杰就猛地增高,一下子竟比我高了一个头,嫣然是台湾偶像剧里的男主角形象,当时流行台湾偶像剧,我每个假期回来都追剧,迷得相当程度的疯狂。
他在重点中学学习成绩很好,每个星期回家,我都会带着一大堆数学作业回来请教他,然后我们一起做作业一起商店买零食吃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买海报,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跟他相处的时候竟然有时会脸红,偶尔会尴尬,等我与我闺蜜分析了情况后,我发现我现在正处于一个非常糟糕的状态,喜欢吗?不能,我们是好朋友。
初二的时候,程杰告诉我他要追他们班的班花,我一脸兴奋的帮他出谋策划,可是,我却希望那个女生不要接受他,然而他还是成功了,每当听他说着她的名字,听他说她的美,我就会很难过,想要抽泣,可是又觉得很丢脸,所以,如果听他说起她的时候,我就会蹲下,把头埋在膝盖上,眼睛里的泪水直打转,可是就是忍住不哭,可以说我隐藏得很好,他从来都没发现。
渐渐地,我与他相处得越来越奇怪,在他面前我总是小心翼翼的,可是我会不知不觉的发脾气,因为每当我与他相处,他的重心都是他那女朋友,于是我们渐渐地产生了隔阂,好像谁也不待见谁。虽然他与我疏远了,可我还是傻乎乎的喜欢他,是因为得不到所以在骚动,还是暗恋已根深蒂固,我不得而知,有些人很奇怪,明明可以去选择别人,却要硬着头皮去被别人选择。
从知道自己喜欢他的那天开始,我爱上了写日记,每天得日记里都有他的名字,不管那天见到他与否,1995/5/3,我写下了最沉重的一句话:我跟他,现在成了只是见面打个招呼的朋友。
因为我喜欢他,所以,我失去了他——我最重要的朋友吗?只是他还不知道,如果他知道的话,会觉得我有多荒唐!
初中毕业,奶奶说,送我到国外读书,那边有亲戚,他们老了,不能那么灵活的照顾我,我一口就答应了,走的时候我没有跟他说,也没有带走那本笔记本,因为我觉得不再记录他了,我像一切装作高傲的女人那样,潇洒的离开了这个我生活的城市。笔记本的最后日期是1997/7/8,我要走了,你,是否会发现,你,是否会难过,你——程杰。
我像所有感性的女人一样,爱追着回忆的影子跑,因为,似乎回忆的每一道坎坷都是美好的,我小心翼翼的打开,又小心翼翼的封存。那个,我曾经依恋的人,我舍不得打碎他的脸,可又不愿他来吞噬我的灵魂,怎么办?唯有离开,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,他们说我这个年纪的不懂爱情,因为我这个年纪,他们就看不起。那也是,这个年纪,也实在尴尬得很,早恋现象长辈们都唾弃,苦口婆心的教导:认真读书,考个好的大学,还怕寻不到好的。可我并没有早恋,因为他跟我一直都是以朋友的形式存在,我跟他又不能不以朋友的形式交往。
“以后你们就在一块玩吧,小杰,要保护好妹妹知道吗?”他的妈妈,一个颇有古典优雅气质般的女人,高挑的身材,穿着打扮倒是像贵妇太太,看起来,跟小区的环境格格不入。我的奶奶上过学,读的书多,戴着副老花眼镜,举手投足间也有一种文人气息,可以说她们两个惺惺相惜,就像孔子遇见老子,杜甫遇见李白一样,丈夫都是在外工作,两人便攀谈起来,并不是简单的拉家常,她们总爱谈论看过什么书,记得多少,偶尔遇到个彼此都喜欢的作家,便多话得不得了,我正是因为这样认识了程杰,他妈妈总是拉着我的小手,又摸摸我的脸颊或者摩挲着我那细嫩的头发,“美美真可爱!”我总是恰到好处的嘟哝着小嘴道“阿姨好,阿姨真漂亮”,这时,她就会流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,更显得容光焕发。
他认真解题的时候最有魅力,我时常看得发呆,当他抬头与我四目相对时,我就会以一种很无辜的笑容去破解他脸上的疑惑,每当他在我家丢掉的黑笔芯,或者不要的草稿纸,我都会一一地捡起来,把它们当做宝贝似的存放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,多年以后,我看到张爱玲的小说里《小团圆》的九莉也是这么细心的拾起邵之雍丢掉的烟头,九莉就是张爱玲本人吧,而邵之雍便是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,我的嘴角弯起了一道苦涩的笑容,原来普天下的爱情都一样,即使你是名人也如平凡的人爱得那么的卑微,即使你是平凡的人,也如名人那般爱得那么不平凡。他不会知道的,因为我没有像张爱玲一样,把那盒拾起的烟头拿给他看,我不会给他看的,我宁愿埋藏在心底,任谁也不能去亵渎。
那天,我睡得很安稳,我想在梦里一样活着,一直沉睡吧,这样,他就不曾离开,这样挺好的,像死去一样沉睡,我在沉睡中是幸福的活着的。可是门声“碰”的一声把我吵醒了,手不经意间触碰到了旁边的余温,是那个男人,该死的,把我的幸福曳走了,坐起来,用手拭了拭眼睛,“这才是你的生活,唐秋美”。一个简陋的出租屋,一时兴起或者带个男人回家睡觉,男人——都是不固定的,或许这就是美国式的生活。我认为婚姻都是束缚自由的枷锁,每当提起“结婚”二字,我就害怕,因为我觉得只要我不结婚,我就不会衰老,我就会永远的年轻。
15年了,我在从十五岁开始就来了这里,人生地不熟,经历了什么鬼才知道,我想回去看看。
踏上那块熟悉的土地,爷爷奶奶都住进了敬老院,因为他们需要更多的伴侣聊以度日,我用那把有点生锈的钥匙开了家里的锁,有点像锁封了许久的柜子的气息,有旧木板和旧书籍的香气,我的房间没有变,只是铺了一层白纱,我想到了一场白色葬礼,我回来难道就是为了要埋葬什么?
小学同学听到我回国的消息,都是要举办一场同学聚会,我很爽快的答应了。在宴席上,班长说结婚的一桌,没结婚的一桌,全班42个同学,只有5个人没结婚,也是,这个年纪了,不结婚的也没谁了,最后尴尬得只得取消这个临时性的决定,我看着他从结婚的那一桌移到我的这一桌,他坐在我的旁边。
“你回来啦?”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。
“恩,我回来了,你呢?”
“我,结婚了”
回家时,他叫停了我,然后把一本迷你的笔记本递给我,我诚惶诚恐地把它接过来,像一只脱光衣服的小丑,转身就走了,不愿再多说一句,原来你的笑话,全天下都知道,还以为自己藏得有多紧,多么可笑的讽刺,程杰,你就是一个小人,一直在看我笑话的小人,却把自己伪装得有多君子。
回到家,我发了疯似的狂撕笔记本,我一页一页地撕下来,然后再一片一片地捏碎,恨不得把它烧成灰烬,可是,我却意外的发现,笔记本后一半都是他的字迹,他像我一样,把每天的心情写下来。
2001/3/3,我看了你的日记,是你奶奶交给我的,在我搬家的那一天,如果你把一切都告诉我,我又怎么会舍得让你离开,情人也好、朋友也罢,毕竟我们也相处了那么久,久到自然而然的发生了间隙。
2001/4/3,小美,我现在不打算交女朋友了,如果你回来的话,你就会立刻成为我女朋友,快回来吧。
2001/5/1,小美,我今天回小学逛了逛,我们建城堡的那个土堆还在,可是我们在树上刻的字不见了,因为那棵树被砍掉了。
2005/8/20,小美,你在那边过得好吗?应该挺好的,不然早就该回来当我的女人了,如果我结婚,你会祝福我吗?
2010/10/1,听说你回来了,很想看看你过得好不好,我,结婚了,你呢?
我的泪眼朦胧,眼泪一滴一滴的掉落,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后感受到了略微的慰藉,我笑了,真心的扬起,至少,我被我爱的人等待过,虽然他只是不想失去我,也没到非我不可的地步,但我满足了。
公元前我离开了,公元后你结婚了。你问我怎样,我想等待嫁给坟墓那头的你,这样不管是公元前还是公元后,我们都不会错过了,村上春树说,死不是生的对立,而是它的一部分,我能活着嫁给你,真是我的荣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