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首老歌是青春的悸动,有一首老歌是回忆的翻涌,有一首老歌只属于你和我,唱的是我们的故事。
那个春天是个多雨的季节,你打着油纸伞从我面前走过,微风吹起你白色的裙角,我还没来得及看清你的模样,你的背影就已经被细而稠密的雨水模糊,那时耳机里面听到的是孙燕姿的《遇见》。
“你好,能借用一下你的耳机吗?”清脆的如黄龄一般的声音将我的思绪从复杂的高数书里唤醒,我抬头,看见你有些羞涩的微笑。那是我第一次听见你的声音,一不小心就迷恋上了。
我们都喜欢周杰伦,也是,那时候好像身边的大部分人都喜欢周杰伦。你最喜欢听《七里香》,每次听时都会幻想自己站在一片稻田里,抬头就能看见清澈的天空,耳边是微风的低吟和麻雀的喧闹。
后来周杰伦又出了新歌《稻香》,我第一时间下载到MP3里和你一起听,听完后你却摇摇头,嘴角微微上翘,坐在高高台阶上两只脚来回不停的晃动,眼睛里露出重重的失落,后来我才知道,那时候的我们没有生活的压力,在你的世界里稻香应该是让人沉醉的而不是沉重。
你向往自由,天生就不喜欢被束缚,所以你从来都是穿着一双白色的平底跑鞋,哪怕是鞋子有一点点的高跟也会表示明显的拒绝,你说你想跑的时候就要跑,想跳的时候就要跳,所以不能让客观因素限制。但是我一直有个疑问,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会喜欢穿长裙。我问,你沉默,没有答案。所幸的是很多时候,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你穿着白色的长裙在操场上疯跑的模样,蓝色天空和绿色草地背景下的微笑成了永久的记忆。
故事的开始就注定了结局,你是一匹野马,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,就像相遇时我只看见了你的背影一样,离别时我看到的依然只是你的背影,唯一的不同是这一次你知道我在你的身后看着你。高考后你选择远方开始一段新的旅程,而我则必须要留在家乡,因为这里还有我太多的牵绊,我们约好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给我拍下你看到的景色,一定都会戴着那条我送你的手链,就好像我们一起经历了一切。
后来的你去了好多城市,而你也一直记着我们的约定给我发你的照片,每次不开心的时候看到你的照片我就重生了一次,很多时候比起风景我更在意那条在你手上的粉色水晶手链。我们很有默契的从来不会询问彼此的生活状况,只是在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给那个熟悉的邮箱里发送一个笑脸,我很好,你也一定要更好。
你突然的电话让我有些不好的预感,接起电话就听到你大口喘气的声音,你说你坐的船在海上遇见台风了,颠簸的厉害,已经给家人打过电话了,最后一个电话打给我,如果明天接不到你的电话就让我找到你的尸体,然后在你的墓碑上刻上李落的亡妻,你说你这一生不能当一个没结果婚的女人去到那个世界,那样你会很丢脸。我说好。挂断了电话我找出那个我们曾一起买过的铁质的对戒,仔细的清理了一下锈渍,买了一张最早的飞机票。
我们见面了,在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大广场前,我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你,白皙的皮肤被晒的有点黑了,长长的头发也剪短了,和记忆中的你相差甚远,有些陌生。你看到我了,微笑着朝我跑来,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,一瞬间就好像回到了当初,我们还是戴着一副耳机,听同一首歌,那样熟悉。你开始说自己福大命大,后来又说是我的幸运,要不然就要娶你这样一个疯姑娘了,而且还是死的。我们聊了很久,大多时候都是你说,我听。你给我讲你见过的神奇景象,遇到的各种奇怪的事情,你说你以后一定要写一本小说就像《鲁滨孙漂流记》那样,我笑着说好,答应你要做你的第一个读者。我走了,带着那对戒指一起,我喜欢看你笑的模样,所以我不能成为你的束缚。
我结婚了,新娘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,我们只见过两面,父母很喜欢她,模样乖巧,性格又不像北方女生似的大大咧咧,反而有些江南女生的温润细腻。说实话,我不喜欢她,也谈不上讨厌,在合适的年纪,她是合适的人,所以,我结婚了。在结婚的前几天我给你发了邮件,直到我的婚礼举行完几天后才收到你的回复,你说你当时在沙漠里手机没有信号,让我接受你这份迟到的祝福,还警告我一定要做一个好男人让妻子幸福,我说好。
高中同学的十年聚会,你坐在角落一个人安静的喝着果汁,和那时候一样,你仍然是不合群的,其实我根本没有想到你回来。我尽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不那么坚硬,坐到你的旁边,你微笑着看着我,说“好久不见”乌黑的长头发,白色的长裙,平底的白色跑鞋,你还和第一次和我说话时一样。在别人的诧异眼神中我们两个喝多了,不理会旁人的劝阻勾肩搭背的走出宴会厅,我们像两个疯子在漆黑的街道上奔跑,不断的唱着那些年我们听过的歌曲。也许是潜意识作祟,我们来到了学校,与那时不一样的是学校的大门换了,不再是那个可以一推就开的铁门而是最新的电动伸缩门。你用力的拍着漆黑的门卫室的窗户,叫着我们那时候看门大爷的名字,最后干脆无力的趴在窗台上。我拉起有些迷糊的你,说告诉你一个秘密,于是我带你绕到了学校侧门旁的铁栅栏,我轻轻的在把铁栅栏上的两个铁条拉开示意她钻过去。直到我们坐在曾经坐过整整三年的教学楼门前的高台阶上时,她还是用她那双大眼睛直直的盯着我,眼神力满满的问号。我笑着告诉她那是高中时为了方便逃课出去上网,我们几个男生偷偷的把两个铁条截掉换上了颜色一样的橡胶带,为了相像还特意用染料做出锈迹斑斑的样子,没想到十年过去了居然还没被人发现。
“听歌吧”你晃动着双腿,低着头双眼看着地面,我说好。
“听什么?”时间过去好久,我都不知道你现在喜欢听什么了。
“老歌吧,我喜欢听老歌,我们和那时候的歌一样都老了啊。”
“好。”
听了孙燕姿,听了周杰伦,但听到陈奕迅的《十年》的时候,你突然抬起头说“单曲循环吧,像以前一样。”
我说好,和那时一样,你遇到喜欢的就要一直听好久,久到我可以随口唱出来。十年之后,我们是朋友,还可以问候,只是那种温柔,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。
你是第二天的飞机,我和怀孕的妻子一起送你,在机场你一见到她就轻轻的抱住她,在她耳边低语几句后,就转身离开,没有再对我说一句话,我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就和那时一样,只不过这一次我的身边有了她。
后来我每次问妻子你对她说了什么,她总是低声笑看着我不说话,就像我问你为什么喜欢穿长裙一样,我问,她沉默,没有答案。
那天晚上你问我,如果你留在我的身边,我会不会喜欢你,我说我一直喜欢你,只是那样就不是你。你笑了,笑的很开心,说那时候给我打的电话是真的,如果我求婚你真的会答应,因为在船快要沉没的时候你发现原来自由是你在我身边。你靠着我的肩膀给我唱了梁咏琪的《错过》
宝宝出生那天我收到了你的视频祝福,你在埃及的金字塔前说要给孩子当干妈,有法老作证。虚弱的妻子笑着点头答应。
妻子在给宝宝讲睡前故事,她以为我睡着了,她说,有个女孩在图书馆借到一本书,书的上面有个男生这样写道“我的女孩一定是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,穿着白色的长裙,站在沙滩上,海浪吹起的水珠溅落在她的脚踝上,而我则深陷在她的微笑里。”我知道,那本书的名字叫《我的女孩》。
我们一个像夏天,一个像秋天,却在春天相遇。我成全了你的自由,却不知道你早以为我放弃过自由。